警惕网络诈骗,教育部发布2020年第1号预警!

发布者:主站信息管理员发布时间:2020-02-18浏览次数:874

2月17日,教育部网站发布《全国治理教育乱收费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谨防有人利用疫情防控期间线上教学名义进行网上收费诈骗的预警(2020年第1号预警)》。

全国治理教育乱收费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谨防有人利用疫情防控期间线上教学名义进行网上收费诈骗的预警

(2020年第1号预警)

寒假以来,为切实做好教育系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各地教育部门、学校相继延期开学并因地制宜积极组织开展线上教学。近期,据一些中小学生家长反映,有人通过班级微信群、QQ群等媒介假冒学校教师或班主任身份,以延期开学和组织开展线上教学为由发布诈骗信息要求学生家长通过微信、支付宝等网上支付方式缴纳各项费用,致使部分家长上当受骗。

 

在此,我们提醒,延期开学期间,教育部整合国家、有关省份和学校优质教学资源,开通国家中小学网络云平台和中国教育台电视空中课堂及部分省份网络学习平台,并提供有关教材电子版、“人教点读”数字教学资源库等学习资源,均为免费提供。建议广大中小学生和家长,在积极做好疫情防控、有序开展线上学习的同时,对借此名义收取相关费用的行为,一定要提高警惕,增强防范意识,以免上当受骗,遭受不必要的经济损失。一旦发现可疑情况,应及时向学校和老师反映,并保存好相关证据、及时报警。

 

在此,我们重申,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要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中小学延期开学期间“停课不停学”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教基厅函〔2020〕3号),积极整合资源,统筹现有条件,指导学生和家长自主选择网络学习或电视空中课堂学习,防止再购置新的设备而增加家庭经济负担。严禁以疫情防控期间开展线上教学的名义擅自设立收费项目、违规收费。

 

在此,我们强调,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开发谁负责、谁选用谁负责”的原则,认真落实教育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的网络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教育移动应用管理责任体系,切实维护广大师生和家长的切身利益。对学校和班级建立的微信群、QQ群等,要严格落实群主管理责任,严格核实所有成员身份,严格落实实名制度,严格入群批准验证,杜绝陌生人随意入群现象,对身份存疑的尽快清除出群。对确有需要通过网上支付的合规收费事项,建议学生和家长要与学校和老师进行确认,不可盲目进行网上支付。

 

在此,我们要求,各级治理教育乱收费联席会议办公室应进一步完善教育收费管理工作机制,认真履行教育收费属地管理职责,畅通举报渠道,严肃查处疫情防控期间乱收费行为;一旦发现涉及诈骗的收费行为,要及时将有关线索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全国治理教育乱收费联席会议办公室

2020年2月17日

  

此前,针对利用延期开学实施诈骗的行为,工业和信息化部也曾发布重要提醒,警惕疫情期间电信网络诈骗新套路——谨防延期开学,冒充老师骗取学费。

 

2月11日,浙江宁波的汤先生在班级微信群里收到了“班主任老师”发布的一个收费通知:“因为疫情影响,接教育部门通知,现开始收取数学辅导费。”   

接着,这个“老师”在群里发付款二维码,让家长们用微信或支付宝扫描支付500余元。汤先生相信后,按对方要求扫码付款。  

然而,当他电话联系学校老师确认辅导事项时,才发现学校根本没有收缴该项费用,而在微信群里要求缴费的“班主任老师”是骗子假冒的,他的微信头像和名字都和真正的老师一模一样。

     

在全国各地的类似警情中,骗子的作案手法几乎相同。

   

对此,警方提醒:家长要学会分辨信息真假。学校一般不会在群内发送二维码,要求家长通过网络转账的方式支付学费。因此,不管是在微信群还是QQ群,家长在收到任何扫码交学费的消息,切勿急于汇款,一定要直接与班主任或校方核实真伪。  

学校老师要加强联络群的管理。请老师(或群管理员)开启入群验证功能,并实行实名制,对每一位入群的成员身份进行审核,避免陌生人随意加入家长QQ、微信群。另外,各位老师应立刻对本班家长QQ、微信群成员身份进行核查,对身份可疑人员,尽快清除出群。 

 

  

来源:教育部新媒体微言教育、中国青年报  编辑:赵纪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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